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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力城八号园项目的请愿信及诉求报告

致:

太原市人民政府信访办:

并愿请转呈李晓波市长以及相关领导:

我们是太原市富力城八号园的业主,富力城八号园开发商为太原市富力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力公司),项目分为东、西两园。购房时富力地产售楼部、政务中心以及相关部门一致向买受人明确承诺:富力城八号园作为富力地产在太原市的蝶变之作,以小学为新道街小学,中学为师院附中,并且向买受人一再强调,富力城八号园卖的是学区房,并且于广告牌、媒体、音频、宣传单等媒介进行大力宣传,尤其是师院附中、宣称师院附中将会对总校进行初中、高中的拆分,来满足买受人的上学刚需,同时已与师院附中校部早已谈妥、列入当地教育规划。承诺于:小学新道街将于20199月底正常开学,中学配套师院附中北校区。对于富力地产集团这么肯定的承诺、加上国内的知名度,我们为了孩子能有一个优质的教育环境,痛下决心,花光两代人的积蓄甚至背负着高额的贷款来买下这个教育配套齐全学区房 

富力城八号园是位于杏花岭区敦化坊片区北山之巅,地理位置偏僻,位于荒山之上,出路艰难,周围有陵墓还未拆迁,我们业主们常常以学区配套齐全来安慰自己,整个太原市人民都清楚,如果没有配套师院附中,是绝对没有人购买这里的房子的,同时经过普查的方法得到一致的回答:每一位买受人买这里的房子都是为了孩子可以上师院附中!

现西园已竣工交房,交房后质量问题不断,东园距离交房还有一年多时间,现还是大土堆。购房时承诺的师院附中公司高层也完全不承认,无奈之下,我们广大业主忍无可忍,选择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替自己发声,我们维权诉求如下:

1、诚信、担当、本着解决问题思路是谈判的基础。我们希望富力公司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公司,委派一些诚信、担当和能解决问题并做主的高管和我们广大业主谈判。不接受编瞎话、不诚信、搪塞应付的高管人员谈判。

2、目前距离东园交房还有一年时间,东园现在还是个大土堆山,经业主代表于2019年11月16日维权,富力公司委派工程部经理与业主谈判,草拟施工内容太粗略,只是工程部经理以个人名义按手印,未见盖公司章和政府等中间证人签名。若个人辞职,该协议只能代表个人。我们希望根据草拟施工框架进一步细化施工内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等。如:施工大约机器数量、人员情况、周降土方量等等,施工执行情况定期向业主公布,接受业主监督。

3、富力公司于近日没有经业主的同意、为了节约成本,擅自修改规划平面图,减少降土方量,简直是强盗行为!应向广大业主公示改动情况,经业主同意方可施工。

4、关于2019年11月16日维权提到的中学签订师院附中的问题,富力公司高管提出可笑而可恨的售楼部以及职能部门说的话不能相信等荒诞的说法。这已经明显构成虚假宣传,为了达到卖房的目的而进行诈骗。众所周知,以法律学的角度讲,凡是受聘于企业的个人并且在岗位时间内,所代表的是企业,职能的行使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承担相应责任。况且买受人多达万户以上,全部是由富力地产售楼部以及职能部门的承诺而购房。那么显而易见,富力售楼部以及全体职能职工是受到指示而进行的销售。伶牙俐齿掩盖不了虚假宣传的事实,多少人的眼睛看到过、耳朵听见过,富力公司欺诈的事实。我们相信世间还是有理可讲的、有道德可约束的。 

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虽然甲方的承诺没有列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但甲方售楼时的承诺、宣传广告、新闻媒介推广等,都一致宣称将来的中学师院附中、早已列入当地的教育规划,这些足以构成出卖人对买受人的要约邀请,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

富力地产的行为,首先,违反了法律法规与约定,应该纠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其次,违反了政府已经做出的规划,政府有权制止并强制其纠正;再次,是违反诚信原则的,是要受到道德和良心谴责的。

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和谐、民主、诚信的国家,我们广大业主爱党、爱国、爱人们、遵纪守法,善良勤劳、努力奋斗。我们希望通过正常途径合法维权表达自己诉求,和富力高层平等谈判,协商解决问题。维权虽路漫漫,充满泪水、汗水。若不是受富力公司欺骗我们血汗钱,谁会放下工作、顶着压力在凛冽寒风中走出来维权,问题解决不了,我们将会一直维权下去。相信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也相信当老百姓遇到了困难,政府可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富力城•八号园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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