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宅基地,本质上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来说都指的是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
宅基地转让的曲折
宅基地在以前,《土地改革法》规定,“承认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农民在经基层政府审核证明后,但在改革开放后,《国务院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指出,“分配给社员的宅基地、自留地和承包的耕地,社员只有使用权,即不准出租、买卖和擅自转让”。1982年修订的宪法进一步扩大了禁令,对于集体土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后来,宅基地的用途也变多了,但具体用途还得集体和基层政府说了算。而随着经济和土地需求的增长,不断的有土地被征用。到1988年,全国人大第一次修订了《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从此,土地交易正式进入了市场。
宅基地可买卖,能带动经济吗?
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人口红利正在丧失,固定资产拉动GDP已经不再适用,扩大内需和消费才是更好的选择。农村土地,尤其是那些在市郊的土地,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并未享受到红利,当然农民也没享受到。要知道,中国的农民人口基数非常大,2017年,乡村常住人口就已达5.9亿人。所以想扩大内需,让农民能够获得宅基地转让收益,增加他们收入,是根本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