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月12日,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发布《关于成武县鼓励农村居民进城的实施意见》,这个新政主要是鼓励农村居民进城买房,其中有两项鼓励措施非常有意思,文件提到:
1、购房户凭不动产登记证或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直接在购房所在地申请办理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并且保留其原有宅基地,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上级农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村集体收益分成等惠农政策。
2、农民进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享受每平方米300元的优惠。购房户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备案后,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进城落户证明、商品房备案合同及所在村确认为原本村村民的证明,在一个月内到县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经县房产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后,并在5个工作日内按每平方米300元返还。
第一点,在过去,也有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居民进城买房给予补贴,但多是以农民自愿退出自家宅基地作为前题条件,现在宅基地使用权甚至农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归农民所有,这一点将大大增加农民进城落户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