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日前,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7起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胡志强在道路改造和解决民间借贷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08年至2016年,胡志强担任榆林市长、市委书记期间,榆林市决定拓宽改造榆阳区白龙路,打通红山路排水管网,但胡志强怕引发少数搬迁户上访,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落实,2012年该路段因暴雨受灾,灾后仍未组织实施改造,导致2017年再次因暴雨严重受灾。2011年11月,国务院应急办就榆林民间借贷突出问题专门向胡志强发出提醒函,但胡志强对榆林已出现的大面积金融风险无动于衷,不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给广大群众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致使发生了非法聚集围堵神木县委县政府事件。胡志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胡志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西安市鄠邑区玉蝉镇西伦村原党支部书记屈志杰、村委会主任李建建、党支部委员赵四水在农村土坯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5年,在农村土坯危房改造工作中,赵四水对5户村民提供的危房改造虚假资料审核不严,屈志杰、李建建明知5户村民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仍同意上报虚假危房改造资料,致使5户村民违规领取国家危房补助款共计7.25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屈志杰、李建建、赵四水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