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8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分别是:
1.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原党支部书记、副院长陈永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2007年10月至2018年6月,陈永德在担任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期间,违反《劳动人事仲裁办案规则》,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公平公正执法,多次干预、阻挠劳动者正常投诉,为部分违规违法用工劳务派遣公司、建筑企业、大型商超等单位出现的劳资纠纷进行袒护,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为刘某等16人在公司免受违规用工处罚、违规用工年审、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钱物合计45.1万元。2019年8月,陈永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塔城地区乌苏市西湖镇大泉村村委会原主任高秀云以帮助群众办理有关事项为由违规索要好处费等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11月,高秀云以帮助村民办理大额贷款为由,向23名村民索要好处费合计11.5万元;以帮助村民办理农机购置补贴为由,向5名村民索要好处费合计2.5万元;2017年6月、2018年6月,高秀云利用职务便利,重复上报个人棉花种植面积591.02亩,套取补贴款7.62万元。此外,高秀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高秀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