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纪法小课|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主要违纪违法行为有哪些

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1997年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再审案件依法公开宣判,判决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并与其出狱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终审判决合并,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

在孙小果案的查办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的要求,中央纪委和云南省纪委监委已分别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赵仕杰和涉孙小果案的其他5名省管干部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8天前的12月15日,云南多家法院分别对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19名被告人二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多名“保护伞”受到了法律惩罚。

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的主要违纪行为: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行为,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行为,是指公职人员中的党员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包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这里的“涉黑涉恶活动”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犯罪团伙进行的欺压群众、违法犯罪活动;“纵容涉黑涉恶活动”,是指公职人员中的党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放纵黑恶势力欺压群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探趣吧系信息发布平台,探趣吧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大家都在看
北京各大医院挂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