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颁布《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条例》的制定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制定的背景和过程,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各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很有必要。
按照党中央要求,2018年下半年,我们着手开展《条例》起草工作。起草组深入学习、系统梳理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先后到21个省区市、119家国有企业实地调研,访谈座谈356名地方党委组织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形成初稿后,广泛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管金融企业和中管企业共124个单位意见。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稿。12月30日,党中央印发《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