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贡院,位于河北省定州市东大街草场胡同,是我国北方目前唯一保存较为完整的封建社会选拔秀才和贡生的清代科考场。
清朝以来,定州隶属真定府(今河北正定),前后管辖曲阳、新乐、无极、深泽等县。原先每逢岁科文武两考,所居定州区域之考生,俱到真定府应试。由于当时交通不便,往来甚难。王大年到定州任知州后,经请示约乡绅数十人靠众人捐款,创建了定州贡院。
清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由州牧王大年创建定州贡院,汇集辖区内文武考生应试,为考取秀才、贡生之所。道光十四年(公元1834年),州牧王仲槐劝捐于民,展拓场地、重修、增建,形成了规模宏大的考场,之后历经修缮保留。科举考试废除百年,遗迹保留下的不多,在我国北方也就这一处贡院保留较为完整。2001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科举考试创始于隋,确立于唐,完备于宋,兴盛于明、清,在中国延续了1300年。它直接替代和否定了汉代实行的选官察举和征辟制以及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的阶梯入仕,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使之有机会和条件当官。实行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仕”的原则,体现了一种公平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