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认为360杀毒软件未经用户允许,将用户原有的搜狗浏览器篡改为360浏览器,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将北京奇虎360软件有限公司起诉到西安中院,索赔4500万元,国内互联网浏览器的两大巨头“360浏览器”与“搜狗浏览器”也在去年的7月份“对簿公堂”。最近,记者了解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
原告搜狗公司诉称,搜狗浏览器是其自主研发的核心软件产品,2013年9月22号原告发现被告奇虎360软件有限公司通过运营的360网站向网络用户提供360安全卫士软件,360杀毒软件和360安全浏览器软件的下载,而在用户运行360杀毒软件进行全盘扫描和修复时,未经网络用户允许,被告就自动将网络用户原有的搜狗浏览器的默认设置篡改为360安全浏览器。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给原告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原告:两被告的上述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原告搜狗浏览器的正常运行,也严重影响了网络用户,对原告搜狗浏览器服务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评价,同时极大降低了原告搜狗浏览器的用户流量,损害了原告基于搜狗浏览器的广告收入和运营收入。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守信原则,不得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互联网行业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经营互联网产品或者服务时,同样应当遵守以上的原则。最终,对这起不正当竞争案,也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北京奇虎公司停止使用360杀毒软件、360安全卫士软件对搜狗浏览器默认设置实施篡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其网站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赔偿包括本案指出的合理费用损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