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决定交通管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1月26日14时起,全市营运客车、城市公交、出租车(巡游、网约)、顺风车、轮渡暂停营运。
二、自1月27日0时起,禁止车辆、船只、人员进入汕头市,经允许的应急、特种和物资保障需要的除外。途经汕头市辖区的高速公路主线可正常通行。
三、自1月27日0时起,市域各区县间通道关闭(金平龙湖之间除外)。期间,应急、特种和经允许的可以通行。
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恳请广大市民、旅客理解支持!
汕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