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雅洁 新型冠状病毒的感染病例,数据公开是否完全真实透明?
和多年前的那场SARS相比,这次的病毒是更严重,还是不严重?
确认病患传染多名医务工作者之后,如何完善防控措施?
1月22日上午,国家卫健委人士,中国疾控中心人士等一一回应上述焦点问题。
问题一:早期信息披露是否充分?疫情是否瞒报?
国家卫健委应急办主任许树强:“我们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十分重要。疫情发生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湖北省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月3日、5日、9日发布了疫情和防控信息,根据疫情发展的变化,从1月11日每日更新发布。我委于1月9日及时公开发布病原检测结果判定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
近日,湖北武汉以外的地区陆续报告病例。为使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疫情的信息,从1月20日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每日汇总发布全国各省份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数据,大家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网站可以看到。日发布制度我们会坚持下去,包括春节期间,直到不再需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