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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女和前夫发生关系,纯属自愿,没有半点强迫吗?

情感美文 首发

原创不易 抄袭必究

相信很多人对票房、口碑都不错的《前任3》都还记忆犹新,郑恺主演的男二号和女二号,反反复复借口分手,然后来最后一次纪念,结果到了最后,男二号说:不要老是搞这样的仪式,每次都说要分手纪念,频率这么高,身体吃不消啊。

看到这个情节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忍俊不禁,但也会开始思考一个问题:无论是离婚,还是分手,和前任再发生关系,纯属自愿,还是因为其他原因?没有半点强迫吗?

01、方女士:是的,因为还有感情,只是他外债千万,不想拖累我

有的人离婚,并非是感情破裂,也不是不够相爱,或许正是因为相爱,才选择了《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方女士就是这样的例子,因为丈夫外债千万,催收的人每天上门,对家庭进行恐吓、威逼,搞得整个家庭永无宁日,在这个情况下,夫妻才选择离婚,彻底划清界限。

虽然离婚,但两人的感情还在,前妻依然会记挂前夫,两人时不时都会聚会、相见,聊到动情处,自然会顺其自然,感觉就像以前一样。

离婚只是一个形式,但感情依旧,发生关系都是双方自愿的,没有任何的外界因素强迫。

02、龙女士:纯属自愿,因为还没有合适的对象,就继续各取所需吧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得不到的总以为是好的,当爱人在身边时,感觉不到他的好,分开了、离婚了,才发现其实很不错,只是自己当时“身在福中不知福”。

没结婚之前,似乎是找遍每个角落,四处搜寻,都没有合适的对象,而结婚后突然发现,合适的很多、优秀的也很多,只是自己已经结婚了,不好“下手”了。

而一旦离婚后,又发现原来那些貌似不错的,不知道又去哪儿了,于是,只好又开始怀念曾经的“老相识”,大家毕竟轻车熟路,各取所需,没有找打合适的对象之前,凑合还是可以的。

03、秦女士:半推半就吧,离婚不离家,没办法的事情,不想让孩子受委屈

中国人喜欢潜规则,只怕是人所皆知的事,无论哪个行业、什么场合,都有各种潜规则,包括离婚后的子女问题,也存在一定的潜规则。

离婚本来就是受不了家庭暴力,或者其他不和谐的因素,结果为了孩子,离婚后有的人还得继续忍受,接受那些不愿面对的,比如:离婚后没有房子,只得离婚不离家,然后因为都住一起,自然就会有很多不可抗拒的事情发生。

离婚后没有实际分居,依然在一个屋檐下,为了顾虑孩子的感受,不愿让孩子受那种居无定所的漂泊,当男人提出发生关系的暗示,女人也只有半推半就。

并不是出于自愿,但女人很清楚,一旦拒绝,面临的就是被逐出这个房子,没地方住,孩子跟着自己受苦。有些东西,不需要强迫,但拒绝可能带来什么结果,潜规则已经昭示的很清楚。

作者的结语:

倘若有更好的,谁都不会再回过头吃“回头草”,因为人都要自尊、尊严,但如果遭遇生活困境、危机,是没有资格谈尊严的,很多在生活胁迫下委曲求全,就是因为如此。

但有些离异后仍然藕断丝连,并不是处于什么胁迫,而是两厢情愿的各取所需,就像所谓的干柴烈火,在这个思想、观念开放的时代,其实只要别给其他人带来麻烦,你怎么选择,纯粹是个人自由。

至于那些“假离婚”,真情感的,或许也是在等一个机会,机会成熟后就会复婚。

今日话题:

离婚后,你能做到和前夫划清界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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