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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去世了,个人账户上的养老金可以继承吗?

来源:小白爱问财;作者:赵得得

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同时第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我们知道养老保险是社保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一项,其他四个险种是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每个险种都有十分详细的特点和用途。这里重点聊聊养老保险。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虽然今年社保划归税务部门主管,但如果按照实际工资进行缴纳的话,企业的成本压力会增加,但个人的社保只多不少。

法律中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就是这笔之前每月从参保人工资中划扣的钱。如果领取养老金不满139个月时,死亡,那么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同时,可以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各地领取的情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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