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央行就金融控股公司的后续监管问题,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央行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提上日程,是由于最近几年来许多金融控股公司利用金融监管的空白,通过隐蔽的股权架构、关联交易,把金融机构当作自己的后花园,造成金融风险不断集聚。
下面,就其中重要条款,我来给大家解读一下: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拥有实质控制权,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适用于实际控制人为境内非金融企业和自然人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对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控股形成的金融集团实施监管。具体实施细则由金融监管部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