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吴,先把账册放一放,我们到村里走走,和老百姓拉拉家常,说不定会有收获!”今年7月,江苏省泗洪县委第三巡察组何组长对正在查看该县朱湖镇苗圃村近年来账务支出的小吴说。整理好看完的账册,小吴跟着何组长走出了办公室。
“何组长,您好,来村里转转啊,晚上到俺家吃饭吧。”迎面走来的村民老周客气地说。
“谢谢,我们有工作餐。”何组长婉拒道。
“老周,能跟您老聊聊吗?”看到老周,小吴格外兴奋。
“听说县移动公司修筑通讯基站占用了你家土地,有这么回事吗?”小周问。
“有啊,当时修筑通讯基站占用了我家约30平方米土地,县移动公司按照土地使用标准进行了补偿,钱当场就给我了,好像是13000元。听说为了方便报账,移动公司还请村里给他们出具收据。后来,村里房会计说要走手续,还让我去签了字呢。”老周回忆了起来。
听完老周的描述,小吴若有所思。走访了其他几位村民后,何组长带着小吴赶回村部。一进门,小吴赶忙翻起了账册,似乎在找什么。
“何组长,我有事情汇报。”原来,小吴在核查苗圃村近年来财务时发现,苗圃村给村民老周通讯基站占地补偿款13000元的凭证后面,附的竟是村里开具给移动公司领款的收据联,按道理应该附老周的收据才对啊!跟着何组长到村里走访的时候,小吴还在想着这笔补偿款,看到老周,小吴哪肯放过这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