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管金融企业内设纪委改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以来,如何强化职能职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近日,记者来到中国建设银行。
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朱克鹏介绍:“今年以来,以改革为推手,着力破解监督执纪难题,紧盯易发多发环节和领域,大力查处金融乱象和腐败交织问题,派驻改革成效明显。”
截至10月底,建行纪检监察机构共受理信访举报1282件次,同比增长2.97%;处置问题线索1691件,同比增长47.17%;立案179件,给予党纪处分183人;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823人次,同比增长41.65%;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与地方纪委监委密切协作,查处重点案件,共留置10人。
强化职能职责 建立四级监督架构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透露一个重要信息:中管金融企业内设纪委改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在建行2019年第一次党委会上,朱克鹏首次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身份参加建行党委的重大会议,并向党委提出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工作建议和相关职责调整、移交的具体方案。会后,一系列改革措施紧锣密鼓地推出。
建设银行党委和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共同制定印发《中国建设银行派驻改革实施方案》,建行原纪委监察部门承担的、与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履职不相适应的职责全部划转到建行相关内设部门。目前已形成办公室、案件管理监督室、监督检查一二三室、审查调查四五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管理室等9个内设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