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茂良,字实之,兴化军莆田县龚屯(今属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进士及第,时年18岁。曾任南安县主簿、邵武军司法参军、泉州府观察推官。因“廉勤有为”广受好评,奉调入京,历任秘书省正字、礼部郎官、监察御史、礼部侍郎、参知政事、代丞相等职,虽几番沉浮,多次被贬,却始终刚正不阿,勤政爱民,与蔡襄、陈俊卿、方信孺并称为“莆田四贤”。
龚茂良任监察御史时,正处孝宗时代。曾觌与龙大渊是公认的奸臣,孝宗对他们宠爱有加,擢用为主管侦查臣民动静的带御器械,兼干办皇城司,平时生活中也经常一起“觞咏唱酬”。曾、龙一伙已经到了蒙蔽孝宗、窃取国柄的地步,而孝宗却执迷不悟。龚茂良不顾个人安危,当面进谏孝宗:“今大渊、觌害政所为,行道之人能言之,而陛下更颂其贤,此臣所以忧。”并不屈不挠地与曾、龙奸党势力进行了长达10多年的斗争。
淳熙三年(1176年),曾觌同党、淮东总领钱良臣贪盗大军钱粮数十万,代行相职的龚茂良对此进行严查,派出三名得力官员到各处进行查证,并据实上奏,请求严惩。后来,钱良臣通过大肆行贿获得曽觌等人的庇护,但还是被调离了岗位。
淳熙四年(1177年),曽觌“欲以文资录其孙”,龚茂良以其违背“文武官员各随本色(本职业)荫补”法规,收回了任命状。曾觌大为不满,唆使值省官贾光祖等在大街上拦马挡道,寻衅说:“参政能几时!”龚茂良正色回敬说:“参知政事者,朝廷参知政事也!”最终迫使曽觌亲自到龚府谢罪,贾光祖也被鞭打处罚。
龚茂良心系百姓。乾道九年(1173年),江西发生大规模瘟疫,龚茂良及时组织医治病人,保全了数百万灾民。针对民变不断的问题,他向皇帝提出建议:叛乱造反的强盗就是田里扛耒翻地的农民,现今各郡荒芜的田地很多,希望能下诏招募流民就近申请田地耕种,使得“民有余粟”。这一举措,既安置了流民、灾民,又发展了生产,促进了社会安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