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纪委监委会同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能源局等单位公布第三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分别是:
持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各地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1038件,罚没款582.98万元,责令停产停业93户次,取缔无证企业51家,行政拘留6人。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7500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7347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参与食堂安全监督机制,实现“明厨亮灶”的学校达到7501家;各地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14618户次,警告623户次,立案查处62起,取缔无证经营者19户。
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查处欺诈骗保定点医疗机构2769家,追回医保基金及违约金14778.39万元;查处欺诈骗保定点药店2606家,追回医保基金及违约金696.15万元。印发《山西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解决农村群众反映突出的频繁停电和低电压等问题。治理线路通道隐患3.46万处,加强线路巡视7.88万次,开展带电检测11.31万次,综合治理低电压台区345个,全省11个市配电线路停运率同比下降48%,受益群众5.1万余户;电力企业出动抢修人员2.5万人次、抢修车辆0.64万辆次;成功应对因雨雪大风等极端天气影响造成的4万余户停电问题。
提高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率,严格规范执法。推行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审,截至10月底,全省基本具备条件或者已经开展网上年审业务,惠及48.7万普通货运车辆。纠治在公路上擅自设置限高限宽设施、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置具有处罚功能的检查卡点等问题,排查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1414处,拆除限高架114处、限宽墩37处。(山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喻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