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东安路上,老杨开了一家小吃店。经常跟基层党员干部打交道的他,发现在小城镇综合整治工作中有公职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于是便找人打听上访渠道,计划到区里上访。
有人告诉他,镇里有个“家门口的监委”,“能在家门口就把问题反映了”。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老杨走进了新登镇政府门口这个挂着“监察办公室”牌子的办公楼。
圆形桌子、绿色植物、开放式书架……轻松的氛围,让老杨打开了话匣子。富阳区监委派出新登镇监察办公室副主任吴方照记录了他要反映的内容,承诺15日内给予答复。前后流程只花了10分钟。
“他们态度很好,对我讲的事情很重视,很快就查清了问题。”老杨说,“监察办干部经常到村里给大家讲法讲理,跟我们拉家常,村干部有啥问题,随时可以反映。”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杭州市在各乡镇(街道)成立监察办公室。作为老百姓“家门口的监委”,把辖区范围内的公职人员都纳入了监督范围。
西湖区城管局留下中队协管员孙某,就因此进入了留下街道监察办的视野。社区监察联络员发现,孙某多次在执勤时间,躲在一家门店里面休息、玩手机。于是留下街道监察办公室向西湖区城管局留下中队发出监察建议书,建议查处孙某。城管局在事实清楚、依据充足的前提下,给予孙某通报批评、当月考核降为C等并绩效扣分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