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电视剧《精英律师》正在热播,引起了不少观众对法律知识、法律精神的兴趣与讨论。
该剧第十六集,权璟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顾婕向该所律师透露有位女孩投诉受到执行合伙人封印的侮辱,并以此逼封印辞职。对此,罗槟认为封印突然被投诉很蹊跷,而在事情没有搞清楚之前就要被逼辞职,这对封印不公平。但是何赛和其他一些律师对封印被投诉之事则宁可信其有。由于剧情的前期铺垫,即使在不知道未来剧情发展的情况下,普通观众则宁愿相信封印是一个正面角色,被投诉一事很可能是被诬陷。
那么,在真相没有查清之前,我们应该认为封印有没有做过那件被投诉的事情呢?
如果是在强奸案等刑事诉讼领域,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里我国刑事诉讼法引入了无罪推定的精神,对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第一,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人民法院是唯一有定罪权与量刑权的机关;第二,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三,人民法院确定任何人有罪,必须依法判决,即必须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查明事实,依据法律作出判决,并正式宣判。也就是说,在法院尚未判决一个人有罪时,我们任何人都不能确定一个人有罪,投诉的女孩不能,顾婕不能,我们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