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统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发展成就、显著优势,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决定。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工作,研究起草、制定修订了一大批重要法规,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法规工作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围绕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法规体系,使之在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
贯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推动法规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等总体要求。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纪检监察法规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必然要求。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要求的重要部署,把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放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全局中进行思考和谋划。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持续发力,围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等加强规划,实现政治逻辑和法律逻辑相融合,守正和创新相统一,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推动纪检监察法规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