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严明纪律红线、强化警示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宁波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近期查处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
1.宁波服装博物馆原馆长王以林、副馆长李本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4年5月至2018年12月底期间,王以林、李本侹利用职务便利,将应列入单位账簿的部分电费结算款作为账外资金,设立“小金库”,共计61.69万元。期间,王以林、李本侹使用上述款项违规发放奖金、购物卡、年货福利和津补贴,共计35.14万元。其中,王以林、李本侹分别获得财物3.10万元和5.93万元。2019年7月,王以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撤职处分,李本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2.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葛晖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时任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葛晖,未严格执行省市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津补贴发放管理的要求,违规向本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发放岗位津贴共3.48万元。2019年7月,葛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3.镇海区农机培训学校原校长兼飞达驾校原负责人刘小明等2人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刘小明利用担任飞达驾校负责人,全面主持驾校工作的职务便利,决定并指示单位会计王群燕以截留学员管理费不入账的方式,设立“小金库”,数额共计63万元。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刘小明多次使用“小金库”资金违规发放职工福利、中餐补贴、退休职工慰问金、离职补贴等共计19万余元。此外,刘小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7月,刘小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撤职处分,王群燕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