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长,我孩子的抚养费什么时候能领到啊?这两天孩子病了着急用钱,我前妻说已经把抚养费转给你了。”
“你先不要着急,钱在我这里,但是按照规定这笔抚养费要先存入法院的账户,走审批流程,才能转给你。我帮你催催,尽快把你孩子的抚养费落实。”电话另一头是受理这件离婚案的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平川法庭庭长李文智,这是他早已轻车熟路的一套说辞。实际上,这笔抚养费并没有存入法院的执行款专户,而是被他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一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人民法官,为何要向案件当事人说谎?为何要占有案件当事人缴纳的抚养费?
为了“好日子”逐步陷入网赌旋涡
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李文智自2009年2月起来到平川法庭工作。平川法庭负责钟英、平川、拉乌三个山区乡镇的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之初,他因为工作勤奋、吃苦耐劳,业务精湛,受到单位和群众的充分肯定。在十年时间里,从书记员到法庭副庭长,再到法庭庭长并担任员额法官,李文智事业可谓一帆风顺,他自己也深感不易并十分珍惜。
但随着职务的晋升,李文智接触的人越来越多,看到一些商人老板、案件代理律师都开豪车、住高档小区,而自己为了买一套二手房还欠着20多万的外债,他的心理开始渐渐失衡,幻想着能够一夜暴富,过上理想中的“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