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治理的重要方面,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着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全面部署,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提供了重要遵循。党风政风监督是纪检监察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内容聚焦党风政风,但从本质属性看,重音在“监督”上。党风政风监督室履行监督职责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主要通过综合协调来开展监督。根据委机关“三定”方案,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六项综合协调”职能,包括综合协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纠正“四风”、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等方面。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涉及面广、战线长,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增强贯通思维、系统思维,紧紧围绕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积极履行综合协调等方面职责,不断在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确保权力正确运行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坚持政治监督的根本定位,紧紧围绕抓“纲”守“魂”来展开
各级纪委监委机关的本质属性是政治机关,这就决定了纪委监委的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各项工作都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这也包括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负有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等职能,政治监督的属性更加鲜明更加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