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只叫Naruto的猕猴抢过摄影师大卫·斯莱特的相机,拍下了自己的照片。
大卫·斯莱特本以为可以从此过上惬意的生活,假如照片每被使用一次可以获得1英镑的版权方,至少已经有4000万英镑装进了口袋。但斯莱特前后只拿到了几千英镑版权费,因为版权争议,很多机构拒绝向斯莱特支付版权费,并且被动物保护组织告上法庭,成为史上第一个被动物告上法庭的人。
经过两年的漫长诉讼,这桩著名的人和动物版权纠纷终于有了结果:大卫·斯莱特向慈善组织捐赠该照片未来收益的25%,用于保护这只名叫Naruto的猕猴,以及它的栖息地。
国内的很多人把这则新闻当作段子来看,我们不相信人和动物会存在版权纠纷,甚至说我们压根就没有基本的版权意识。而对于图片的侵权,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达到了不同层次的三种境界:
其一,不知版权为何物:不知道版权的存在,也就不存在侵权的意识,所有的图片都可以名正言顺的为之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