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话一点没错,有了规矩才会有秩序,有了秩序才不会乱。开车也是如此,交通规则必须要遵守,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这本没有什么可说的。但是在深圳,有些司机实在是受不了了。
日前,深圳刚刚颁布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11月1日起就开始正式实施。在新修订条例中,比较有争议的有两点,其一是违反关于“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条例,将被处以500元罚款。其二是不打灯和打灯时间不足3秒将被处以300元罚款。
看似挺简单的两条规定,实则让深圳的司机却是有口难言。鉴于深圳的复杂路况,关于逐条变道,有不少人表示疑虑,一次切换至不相邻车道的该怎么判罚?有些道路右转之后需要再进左转道的,距离不够的话不可能逐条条车道慢慢变道的。另外,很多时候从小道出来就在十字路口不远,真的很难逐条变道,这种情况难道也要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