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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车位买卖是否有效

还记得以前有个很火的游戏叫做抢车位,虽说是个游戏,但是也说明了现实生活中车位问题已经成为了老大难问题。我在小区买了房子,我开着自己的车却进不了自己的小区,是不是很尴尬呀!不过这已经不是个案问题了,大部分业主都应该为车位的问题头疼过。一个车位动辄十几万几十万,比开的车都贵,真恨不得自己的车能像美国大片里一样折叠收缩。这个时候有聪明人就想起动人防车位的歪点子。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高层建筑都必须建有人防设施,否则房屋验收都无法通过。人防设施一般都是地下工程,主要是为了应对战时人员和物资的隐蔽,医疗救护,战时指挥等问题,总之这个东西就是百年都不一定用一次,真用起来的时候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所以国家才会强制立法规定必须建人防工程。但是要知道建一个地下工程投资相当大,所以国家为了鼓励建设人防工程并明确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也就是说对于利用人防工程建立的人防车位、储藏室等,开放商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既然开发商可以使用、收益,那么是否可以对该人防车位进行买卖的?

根据 《国防法》和《人民防空法》之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隐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各种地下设施)。人民防空工程所涉资产为国有资产,任何人不得买卖、破坏、损害、侵占。从法律规定可以明确的看出人防设施的性质是国有资产(这个是明确了所有权人是国家),人防工程不得买卖(既然是国家的东西一般就不能随意买卖),所以人防车位也不例外。如果业主与开发商,或者业主与业主之间已经签订买卖协议,也该协议则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合同的无效的后果就是恢复原状,即业主已经交付的钱应当被退还,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还归开发商了。等于说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所以广大业主在购买地下车位时一定要先跟开发商联系,查看该地下车位的登记备案时的性质,一定要注意区分你所买的车位是一般的地下车位还是人防车位,如果不涉及人防车位,那么买卖合同才可能有效。如果是人防车位就算再便宜也不能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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