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又称四合房,是一种中国传统合院式建筑,其格局为一个院子四面建有房屋,通常由正房、东西厢房和倒座房组成,从四面将庭院合围在中间,故名四合院。自明代正式建都北京,大规模规划建设都城时期,四合院就与北京的宫殿、衙署、街区、坊巷和胡同同时出现了。
据元末熊梦祥所著《析津志》载:“大街制,自南以至于北谓之经,自东至西谓之纬。大街二十四步阔,三百八十四火巷,二十九街通。”这里所谓“街通”即我们今日所称胡同、弄堂,胡同与胡同之间是供臣民建造住宅的地皮。当时,元世祖忽必烈“诏旧城居民之过京城老,以赀高(有钱人)及居职(在朝廷供职)者为先,乃定制以地八亩为一分,分给迁京之官贾营建住。
四合院是北方地区主要是北京的民居形式,从古代居住理论来讲,它最符合“阴阳之枢纽,人伦之轨模”的模式。汉代刘熙论“宅”:“宅,择也,择吉处而营之也。”四合院,人因宅而立,宅因人得存,人宅相扶,感通天地,是中国古代建筑精神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