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指自悲”典故出自《世说新语》,实际上是两个故事。一是孝行要从内心到任何一件小事,二是要廉洁简朴。主人公为范宣,字宣子,陈留(今河南陈留东北)人,东晋名儒。
范宣是一个非常孝顺的人。自幼便喜隐遁,性情内向。在学习上刻苦自励,于是博通典籍,精于《三礼》。家境贫寒,亲自耕作度日。
(原文)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邪?”答曰:“非为痛,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
(译)范宣八岁的时候,在后园挖菜,不小心伤了手指头,就大哭起来。有人问他:“疼吗?”范宣回答:“不是疼,是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不敢伤毁,所以才哭啊。”
范宣又是一个品行高洁,清廉俭约的人。父母死后,他背土成坟,在墓侧结庐而居,以尽孝道。晋成帝咸和元年(326),太尉郗鉴任他为主簿,朝廷征召为太学博士、散骑郎,都拒而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