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地方法院法官William Alsup在判决中表示,在原告未能在11月14日前就此事提交修改后的诉状后,加州北部法院带着偏见驳回了此案。苹果在10月25日赢得了驳回诉讼的动议,因为Alsup认定原告提交的事实和支持文件不充分。
今年5月提起的诉讼涉及三名具名原告,他们指控苹果违反了罗德岛州和密歇根州的法律,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出售、出租、传输或披露客户信息。具体来说,原告Leigh Wheaton、Jill Paul和Trevor Paul声称,苹果出售或向第三方(包括数据经纪人和应用程序开发者)泄露个人监听信息。
原告称,苹果允许应用程序开发商访问图书馆和听力元数据、可能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用户“令牌”,以及有天赋的歌曲。关于后者,起诉书指出,iTunes整合了一项功能,可以告诉试图向另一位客户赠送歌曲的用户,收件人是否已经拥有某首歌曲。诉状中写道,该功能会显示收件人的姓名和监听历史。
法庭文件显示,由于苹果公司被指控的隐私不检点行为,原告要求支付超额费用,他们个人监听信息的价值损失,毫无根据的垃圾邮件和电话游说,以及身份盗窃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