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孩子最亲的亲人,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把孩子照顾好。
事实上,我们看到的绝大多数父母也正是如此,父母亲情向来被认为是最稳固、最珍贵的。

然而,有绝大多数,自然就存在特例,总有些不负责任的父母,竟是狠得下心来抛弃自己的孩子。
十岁的姐姐,五岁的弟弟,本该是父母庇护之下的年纪,却只能勉强相依为命。
由于家庭贫困,父母无休止地吵架,最终竟是先后离家出走,再也联系不上,只留下一双儿女相依为命。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姐姐在外出干活时不慎摔倒,右肾摔坏,却没钱治疗,只能躺在家里休息,自己忍受着痛苦。










